京津冀协同标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启动编制
2019年7月24日,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、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工作研讨会。会议明确了由京津冀三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新版国家标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50378-2019共同组织开展京津冀协同标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编制工作,形成京津冀三地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要求,充分贯彻落实京津冀绿色协同发展战略,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、推动区域互补合作共赢。
会上成立了京津冀协同标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联合编制工作组,建立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新机制,以新版国标为基础,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京津冀区域化绿色建筑评价技术体系,并深化形成《京津冀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南》,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辐射性作用,实现理念协同、技术协同、管理协同,带动京津冀绿色建筑产业共同发展。京津冀协同标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标准编制分为草案编制、专家论证及征求意见、技术审查、批准发布和备案四个阶段。编制周期为2019年~2020年。为保障标准编写质量,编制组下设安全耐久、健康舒适、生活便利、资源节约、环境宜居、提高与创新6个专项工作小组。2019年9月底前将组织召开京津冀协同标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联合编制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。京津冀协同标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编制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理念,进一步响应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、健康宜居、美好生活的需求和关注,整合装配式建筑、健康建筑、智能建筑、低碳建筑、海绵城市等新理念和新成果,丰富和扩展绿色建筑内涵,提升新时代高质量绿色建筑品质,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绿色建筑产品的需要。
原文地址:http://zjw.beijing.gov.cn/bjjs/xxgk/ztzl/lsjz/gzxx/53599335/index.shtml